| 索 引 號 | 1115012301170293XF/2025-00075 | 主題分類 | 財政 |
| 發布機構 | 政府辦公室 | 文 號 | |
| 成文日期 | 2025-06-20 | 公文時效 |
一、制定背景
為加強和規范和林格爾縣支持奶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生鮮乳噴粉補貼實施細則(2025年版)》《呼和浩特市工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林格爾縣支持奶產業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主要內容
《和林格爾縣支持奶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共六章17條,主要內容包括:資金管理職責分工,資金支持范圍和方式,資金項目申報和下達,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
(一)職責分工
專項資金由縣農牧局、工信局、科技局、商促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進行管理。縣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的籌集安排和撥付下達,并會同縣工信局組織項目申報、審核。
(二)資金支持范圍和方式
1.專項資金支持方向和重點:
(1)乳制品加工企業噴粉補貼;
(2)乳制品加工企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
2.專項資金支持對象和方式:
(1)支持對象:項目單位應在縣內設立、登記、注冊,至少成立1年的乳制品加工企業。
(2)支持方式:采取事后補助的方式進行支持。
(三)資金申報審核和下達
1.縣工信局、財政局聯合發布專項資金申報指南,明確申報條件和所需材料。
2.項目單位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縣工信局上報申請文件和有關材料。
3.縣工信局會同縣財政局對項目單位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把關,根據項目評審實際需求可采取專家評審、現場核查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審查或審計。
4.審核通過后,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在和林格爾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進行公示。
5.公示結束后,縣工信局會同縣財政局,向縣人民政府報送資金撥付申請。
6.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縣財政局按相關程序將資金撥付至項目單位。
(四)資金使用、管理監督與績效評價
1.縣工信局、財政局應按照有關規定開展相關工作,接受業內監督和社會監督。
2.項目單位應對專項資金實行專賬核算、專賬管理,接受縣工信局、財政局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機構的監督。
3.縣工信局會同縣財政局對項目實施、預算執行、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
4.縣財政局要統籌安排工作經費,用于專家評審、項目驗收、項目復核、績效評價及聘請第三方機構產生的相關費用。
5.項目單位應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和申報材料要求組織項目實施,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監督檢查。
6.縣財政局、縣工信局應及時向項目單位撥付專項資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挪用。
(五)其他事項
對違反財經紀律和本辦法規定弄虛作假、截留、挪用、騙取專項資金的行為,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附則
本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施行,直至所有資金兌現完畢后自動失效。由縣工信局、財政局共同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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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1115012301170293XF/2025-00075 |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 發布機構 | 政府辦公室 |
| 文 號 | |
| 成文日期 | 2025-06-20 |
| 公文時效 |
一、制定背景
為加強和規范和林格爾縣支持奶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生鮮乳噴粉補貼實施細則(2025年版)》《呼和浩特市工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林格爾縣支持奶產業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主要內容
《和林格爾縣支持奶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共六章17條,主要內容包括:資金管理職責分工,資金支持范圍和方式,資金項目申報和下達,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
(一)職責分工
專項資金由縣農牧局、工信局、科技局、商促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進行管理。縣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的籌集安排和撥付下達,并會同縣工信局組織項目申報、審核。
(二)資金支持范圍和方式
1.專項資金支持方向和重點:
(1)乳制品加工企業噴粉補貼;
(2)乳制品加工企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
2.專項資金支持對象和方式:
(1)支持對象:項目單位應在縣內設立、登記、注冊,至少成立1年的乳制品加工企業。
(2)支持方式:采取事后補助的方式進行支持。
(三)資金申報審核和下達
1.縣工信局、財政局聯合發布專項資金申報指南,明確申報條件和所需材料。
2.項目單位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縣工信局上報申請文件和有關材料。
3.縣工信局會同縣財政局對項目單位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把關,根據項目評審實際需求可采取專家評審、現場核查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審查或審計。
4.審核通過后,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在和林格爾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進行公示。
5.公示結束后,縣工信局會同縣財政局,向縣人民政府報送資金撥付申請。
6.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縣財政局按相關程序將資金撥付至項目單位。
(四)資金使用、管理監督與績效評價
1.縣工信局、財政局應按照有關規定開展相關工作,接受業內監督和社會監督。
2.項目單位應對專項資金實行專賬核算、專賬管理,接受縣工信局、財政局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機構的監督。
3.縣工信局會同縣財政局對項目實施、預算執行、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
4.縣財政局要統籌安排工作經費,用于專家評審、項目驗收、項目復核、績效評價及聘請第三方機構產生的相關費用。
5.項目單位應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和申報材料要求組織項目實施,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監督檢查。
6.縣財政局、縣工信局應及時向項目單位撥付專項資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挪用。
(五)其他事項
對違反財經紀律和本辦法規定弄虛作假、截留、挪用、騙取專項資金的行為,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附則
本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施行,直至所有資金兌現完畢后自動失效。由縣工信局、財政局共同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