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河湖庫“清四亂”回頭看暨“清槽行動”實施方案》和《呼和浩特市河湖庫“清四亂”回頭看暨“清槽行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縣河長制辦公室研究起草了《和林格爾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渾河禁種線內種植農作物的通告》(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
1.提出意見和建議,請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2.為方便聯系并對意見歸納整理和分析,請如實寫明有關單位或個人的名稱、聯系方式等信息。
3.公示時間: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11日。
4.有關意見建議,請以電子郵件形式,反饋至縣河長制辦公室。
聯系電話:0471-7199766
電子郵箱:hlxhhg@126.com
聯系人:王世興
和林格爾縣河長制辦公室
2025年2月25日
附件
和林格爾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渾河禁種線內種植農作物的通告(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防汛抗旱和河湖管理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老哈河堤防潰口教訓,切實恢復改善河流行洪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河湖保護和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河湖庫“清四亂”回頭看暨“清槽行動”實施方案》和《呼和浩特市河湖庫“清四亂”回頭看暨“清槽行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現將渾河禁種管理通告如下:
自通告之日起,根據自治區劃定的渾河“一線二區”(禁種線、主河槽區、灘區)成果,渾河禁種線內禁止種植農作物。如發現在渾河禁種線內種植農作物,將依法清除,種植者一切損失自行承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現正值農業春耕備耕期,各級河長和巡河人員要加強河道巡查力度,及時制止群眾在渾河禁種線內的違規種植行為。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禁種政策的宣傳和解釋工作,切實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自覺意識,避免造成財產損失。
同時,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在渾河禁種線內有違反本通告行為的,均有權勸阻,并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執法部門舉報。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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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河湖庫“清四亂”回頭看暨“清槽行動”實施方案》和《呼和浩特市河湖庫“清四亂”回頭看暨“清槽行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縣河長制辦公室研究起草了《和林格爾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渾河禁種線內種植農作物的通告》(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
1.提出意見和建議,請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2.為方便聯系并對意見歸納整理和分析,請如實寫明有關單位或個人的名稱、聯系方式等信息。
3.公示時間: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11日。
4.有關意見建議,請以電子郵件形式,反饋至縣河長制辦公室。
聯系電話:0471-7199766
電子郵箱:hlxhhg@126.com
聯系人:王世興
和林格爾縣河長制辦公室
2025年2月25日
附件
和林格爾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渾河禁種線內種植農作物的通告(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防汛抗旱和河湖管理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老哈河堤防潰口教訓,切實恢復改善河流行洪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河湖保護和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河湖庫“清四亂”回頭看暨“清槽行動”實施方案》和《呼和浩特市河湖庫“清四亂”回頭看暨“清槽行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現將渾河禁種管理通告如下:
自通告之日起,根據自治區劃定的渾河“一線二區”(禁種線、主河槽區、灘區)成果,渾河禁種線內禁止種植農作物。如發現在渾河禁種線內種植農作物,將依法清除,種植者一切損失自行承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現正值農業春耕備耕期,各級河長和巡河人員要加強河道巡查力度,及時制止群眾在渾河禁種線內的違規種植行為。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禁種政策的宣傳和解釋工作,切實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自覺意識,避免造成財產損失。
同時,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在渾河禁種線內有違反本通告行為的,均有權勸阻,并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執法部門舉報。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